摘 要: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是环境监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的一种方式,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中,上海安亭科学仪器厂生产的离心机也是常备的仪器,可以分离样品。由于核查对象、方式的多样化,监测机构往往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法。上海安亭科学仪器厂指出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经验,提出了开展期间核查应做的基础性工作和核查工作方法(程序)。
关键词: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是在相邻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的,由此可见,期间核查对于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
1、上海安亭分析环境监测仪器期间核查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往往受经费、精力、时间和人员意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能切实有效的开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工作或认为仪器设备已经检定/校准合格,没必要再进行期间核查,从而导致期间核查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
(1)机构缺乏相应的程序文件和可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
(2)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期间核查工作流于形式;
(3)期间核查对象不明确;
(4)没有针对性的提出期间核查计划;
(5)期间核查方式单一;
(6)对核查结果的判定与处理不当。
2、环境监测仪器的期间核查的必要性
实际上,即使检定/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也会因环境条件、试剂纯度、样品浓度等因素的影响,不能保证其状态持续稳定、可信。尤其是随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周期的增长、周期内的外部监督检查力度的逐渐加大,对检验检
测机构自身质量体系监督检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为机构内部质量管理的一种方式,对于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机构监测工作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不容忽视。
3、期间核查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应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导性文件。机构在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时,在充分考虑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目的、适用范围、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工作程序、核查不符合结果处理以及记录等内容的情况下,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文件。其次,有了程序文件,就要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来支持,可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对指导具体的核查工作意义重大。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可按照相应监测标准方法或技术规定中有关校准的要求和方法,也可按照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亦可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标准或供应商提供的方法来进行。最后,在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下,理清思路,有章可循、有计划的开展核查工作。
4、期间核查工作程序
期间核查工作一般可按照确定核查对象、制定年度核查计划、明确核查内容和方式、组织实施核查、核查结果的判定和处理、记录整理和归档步骤进行。
4.1、明确核查内容和对象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内容包括准确度、精密度和稳定性。环境监测机构分析仪器大体分为大型精密监测仪器、中型监测仪器、小型实用仪器、现场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仪器五大类,但不是所有的仪器设备都需要进行期间核查。一般来说,应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对以下仪器设备开展期间核查:
(1)对监测结果具有重大影响、性能不稳定、漂移率大、使用频率高的;
(2)经常移动进行现场监测、操作环境恶劣的;
(3)检定/校准结果接近规定极限值的;
(4)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后和脱离机构直接控制又返回后的。
对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来说,需要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主要有:用于现场监测的大气采样器、废气测试仪、pH计、溶解氧仪、电导率仪、噪声统计分析仪等;用于室内分析的天平、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离子体质谱仪、等离子体光谱仪等。
4.2、制定年度核查计划,下达任务通知
建议生态监测机构年初就要求各监测科(室)上报本年度需要开展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站内编号、核查指标,然后由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确定核查方式、频次,最后制定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下达任务通知书,明确上述信息和完成核查任务的时间。这里应当注意,期间核查与检定/校准不同,不需要对仪器设备的所有参数进行核查,检测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核查仪器设备测量的关键参数或常用的测量点、常用的测量范围等。此外,当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增加临时核查任务,比如当使用环境条件变化较大,可能影响仪器设备准确性时;在实施检测活动时,发现数据异常,初步排查存在仪器设备状态可疑时;发生重大环境事故、作为仲裁或有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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